個人自願安排
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 “IVA”)
1) 日常生活不會受到限制
2) 保留專業資格, 特別適合專業人士
3) 現職不受影響, 能繼續出任公司董事、管理層,以及繼續經營生意
4) 減低利息, 一般還款利息率可較原先降低達80%
5) 不用承受「破產」的人生污點
1) 債務人必要記得帶備所有相關債項及個人入息等資料,以方便作專業個人自願安排IVA諮詢及債務分析
2) 經過分析和評估後,獲接納辦理的案件,7-10天內可安排到律師樓宣誓
3) 執業會計師會擔任為代名人
3) 代表律師負責把臨時命令申請書提交至法庭存檔
4) 法庭先進行聆訊,再頒佈IVA臨時命令
5) 債權人會議通告會正式在中文報紙及英文報紙刊登出來, 通知相關債權人
6) 債權人會議會由代名人主持, 為重組建議書將會進行投票,如果獲得出席和投票的債權人或其代表以所持的債款總值75%以上,該個人自願安排正式通過
7) 之後每一個月按時償還債款給代名人,再由代名人來安排還債予債權人
申請IVA收費主要分為兩類:主要行政費及其他雜費。
主要行政費包括委任代名人費用、律師費、庭費;其他雜費包括車馬、報章刊登通知、影印費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