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資助申請
政府資助申請
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,以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出口推廣活動,藉此協助其擴展香港境外市場。
HKD$ 100 萬元
企業
資助範圍 *
推廣活動包括:
資助金額
每宗申請的資助上限為港幣 10萬元或核准開支總費用的 50%,以較低者為準。
每家企業累計資助額上限為港幣 100 萬元,而涉及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/ 流動應用程式的活動資助上限為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的 50%。
申請資格及要求
每宗申請的資助上限為港幣 10萬元或核准開支總費用的 50%,以較低者為準。
每家企業累計資助額上限為港幣 100 萬元,而涉及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/ 流動應用程式的活動資助上限為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的 50%。
申請程序
申請企業必須在申請期限內以網上電子表格、郵寄、投遞或親身送遞方式送交工業貿易署「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」科。申請企業應於申請表格清楚列明該宗申請的類別屬
(i) 實報實銷或 (ii) 首期撥款暨終期撥款的申請。
(i) 實報實銷
企業必須在參與的出口推廣活動 / 有關項目完成日後的 60 個曆日內遞交申請及證明文件。
( ii) 首期撥款暨終期撥款
就首期撥款,企業必須在參與的出口推廣活動/有關項目開展日前 45 至 120 個曆日內遞交申請及證明文件。
就終期撥款,企業完成相關活動後,須按實報實銷申請發還開支所訂明的指標,於活動完成日起計的 60 個曆日內,提交終期撥款申請及證明文件。
相關網頁
https://www.smefund.tid.gov.hk/tc_chi/emf/emf_update.html
資助個別香港企業推行有關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和促進銷售項目到內地(「內地計劃」)、及其他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(自貿協定)及/或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(投資協定)的市場(「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」),從而提升他們在該市場的競爭力,促進業務發展。
HKD$ 700 萬元
企業
資助範圍
任何有助個別香港企業透過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 / 或拓展營銷,以發展內地及其他自貿協定或投資協定 * 的市場(共 38 個經濟體)之項目均可申請資助。
為讓更多香港企業利用資助發展業務,政府已推出「BUD 專項基金」- 申請易以加快較小型項目的申請及審批程序。
*「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」涵蓋的資助適用地域範圍包括東南亞國家聯盟(東盟)的成員國(即汶萊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撾、馬來西亞、緬甸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和越南)、澳洲、智利、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(冰島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、瑞士)、格魯吉亞、澳門、新西蘭、奧地利、比利時-盧森堡經濟聯盟、加拿大、丹麥、芬蘭、法國、德國、意大利、日本、韓國、科威特、墨西哥、荷蘭、瑞典、土耳其、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英國。
資助金額及項目期限
申請資格及要求
申請程序
為進一步協助業界把握疫後復常的商機,開拓內地龐大的內銷市場和其他具潛力的境外市場,「BUD 專項基金」-申請易已於 2023 年 6 月推出,加快審批申請,便利中小企業拓展業務,早着先機。在「BUD 專項基金」-申請易下,申請表格、所需證明文件要求及審批安排均已簡化。與一般「BUD 專項基金」申請相比,「BUD 專項基金」-申請易的目標處理時間會減半至 30 個工作天內。
相關網頁
https://www.bud.hkpc.org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