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,北京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無印良品(Muji )因使用「無印良品」商標侵犯了北京棉田紡織公司的知識產權,日本零售商無印良品(Muji)被判罰約 62 萬元人民幣及發道歉聲明。
無印良品(Muji )2005 年進入中國市場時,它將已註冊的國際品牌名稱「 MUJI」,及中文字「無印良品」印在大部分的貨物上。但是,中國海南南華公司早於 2001 年,在某些機織物產品,例如床罩和毛巾上註冊了「無印良品」商標,之後再將商標的擁有權,轉讓北京棉田紡織公司。
無印良品(Muji )承認中國公司擁有床罩和毛巾用的「無印良品」商標的權利,但對法院針對知識產權的裁決提出上訴,但最高法院在法庭文件中提及:「 北京棉田紡織公司擁有該商標的專有權」,並指「其他人未經許可,不得侵犯該權利」,無印良品(Muji )最終敗訴。
勝方:北京棉田紡織公司